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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作用 共建和谐社会

发布日期:2008-02-28
作者:白山市委 卢晶 崔贵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民建基层组织正处在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线,民建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如何,职能作用发挥如何,会员素质能力如何,都将直接关系到民建组织内部和谐与否,也将直接关系到共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为此,民建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一定要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建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实现以民建“小和谐”促进社会“大和谐”的目标。

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倡导基层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建言献策

“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和新途径。为此,广大基层会员要紧紧围绕“两个最大限度”做文章、下功夫,深入基层特别是弱势群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客观反映百姓最关心的医疗、教育、生活保障、社会治安等焦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提高参政议政意识和水平,真正使民建工作致力于社会和谐。

二、发挥协调关系作用,倡导基层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汇集力量

对当前一部分人思想观念、社会心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加强对群众的引导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汇集和分析机制,结合日常工作和生活,注重疏导,努力为群众顺气鼓劲。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政策、法制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懂上级政策、能守法用法,做到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法制的轨道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深化志愿帮扶力度,倡导基层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奉献

广大基层会员要自觉树立敬业奉献、服务为先的理念,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立足本职,关注社会发展,体察社情民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帮扶活动和公益活动,尽力为百姓服好务,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大力倡导基层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讲大局、讲奉献、讲有为,使民建真正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提升民建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组织内部建设,倡导基层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和谐发展

基层主委要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方法、新举措,增强组织的凝集力、感召力和影响力。广大会员要切实增强组织意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能力和参政水平,建立起团结、互助、进取、和谐的内部关系,做到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弘扬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精神,倡导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营造鼓励会员干事业、支持会员干成事业的良好组织环境。广大会员通过在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来共同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

 

 

 

 

 

 

 

责任编辑:黄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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