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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准确把握“亲”“清”深刻内涵努力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

发布日期:2016-04-13
作者:省委会主委 车秀兰

 

构建健康、清廉、公开、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顺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重申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用“亲”“清”两字精辟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内涵。“亲”,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性、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的鲜明态度。“清”,体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严格要求。首次用“亲”“清”两字阐述新型政商关系。这对于廓清新时期政商交往的新方向和新特征,诠释为政、为商的纪律和规矩,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3月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吉林省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和践行“亲”“清”两字,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尤其需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认真领会“亲”“清”两字深刻内涵,切实把握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积极营造积极、健康、有利于改革发展的政商关系新生态。

在我国历史上,商人作为一个特定社会阶层,整体政治地位始终处于社会中下层。新中国成立后,这一情况也未有改善,民营企业家阶层甚至一度消失,直到改革开放后才发生了根本转变。伴随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进,政商关系发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变化。企业家不断地走向前台,在改革大潮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据有关部门统计2015年民营经济纳税6.94万亿元,占全国税收的51%。民营企业共吸纳就业2.81亿人,占总就业人口的36.26%,占城镇新增就业人口的80%。民营企业家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中比例也不断增多,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得到明显提高。

所谓政商关系,古今中外概已有之。它包含了两层相互关联的内涵。广义上是指政府与民间、社会(尤指商界)的互动关系,狭义则专指作为具体的官员与商人的关系。政府和商界是当今社会的两个重要运行主体,两者关系是否健康稳定,直接影响一国的经济发展、政治文明和社会稳定。

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政商关系问题。经济学实证表明,在47个国家的样本研究中,有35个存在企业精英与政治的关联。不健康的政商关系往往导致恶果:不透明、不受监督与不受控制扭曲了市场竞争机制,导致经济秩序崩坏,官员腐败;而在不受监督的权力庇护下,企业家可能蔑视规则与契约,不择手段地“搞关系”、“谋利益”,往往断送了企业前途。政界与商界关系是否健康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关系政权安全、政治安全,关系党执政地位的稳固。

当前我国政商关系总体相对稳定,但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因素,一些问题与矛盾长期存在,为社会普遍关注与诟病,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破坏了经济秩序,严重制约经济转型升级。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则以“政商关系新生态”为题设置分论坛,深入讨论经济新常态下政商关系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凝练概括为“亲”与“清”,并对其内涵做了精确阐述,为我们在新时期正确认识处理政商关系提供了指导原则,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新常态下我国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为发展健康政商关系提供了基础,但社会转型期各项制度的不完善也使得政商关系充满了复杂性,一些违背道德、法律的现象相继出现、蔓延,官商勾结、权力与利益交换成为一种典型腐败模式,引发社会各界强烈不满。统计显示,2000-2014年全国范围查处795例副厅级以上官员,95%涉及接受商人贿赂。

在畸形的政商生态圈里没有长久的受益者,都在充当“一半同谋、一半受害者”的角色。违规行为也大大增加了从政、经商的风险。

随着中共十八大后反腐倡廉力度的加大,政商关系中的不健康因素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与消除,“不敢腐”渐成气候,官商勾结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政商“圈子意识”更为谨慎,利益交换更为隐蔽;二是政商关系变成了“背对背”,为避免“负责任”、“受牵连”,一些官员对企业家避而不见,搞“软拒绝”;三是部分民营企业怕受到反腐牵连,对国内营商环境产生失望情绪,缺少安全感,向国外转移资产,这些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总体可归纳为“不适应、不作为、不清楚、不到位”四个方面。

1.部分官员对资源配置方式不适应。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一些官员已经习惯于紧握权力,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方式的快速变化,未能做出及时正确的反应。在约束机制不健全的状况下,商人会利用各种手段谋求资源、信息与竞争优势。只要政府官员手中还握有垄断性资源,商人便会想尽办法与之接近以求获利。

2.强力反腐下行政不作为。国家强力反腐与从严治吏,使得有些官员心态发生了明显变化,“礼不收了、饭不吃了,但该做的事也不做了”,对工作敷衍了事、消极怠工。过去是政府深度介入各项经济运作,现在要退出来,但是市场并未成熟,很多应当依法归属企业的权力仍在政府机构手中,出现了政府有权不作为而企业没有权力作为的现象。

3.政府权力边界划分不清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主要内容是,如何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目前的情况是: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模糊,政府同时扮演裁判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公权发达与私权萎缩并存,公权对私权的践踏与私权对公权的依附并存,民众对公权的膜拜与对私权的漠视并存。民营企业财产受到侵害无法立案,莫名其妙的收费、罚款造成一些企业家或远离实业或远走异国或不得以进行利益交换。政府服务能力弱化、公信力降低,企业发展受阻、形象受损,市场公平受到破坏,最终的结果是没有赢家。

4.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不到位。无论是“政”还是“商”,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权力面前,都会存在寻租的可能。这种状况的存在,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没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对于复杂的权力运行环境而言,已有的权力制约制度尚不健全,也未充分发挥作用。

在政商关系这对矛盾中,官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政府手握重权,官员和企业家关系不对等。企业对一部分强势政府部门既“惹不起”也“躲不起”;与有的官员的关系是“离不开”也“靠不住”;对身边腐败行为“不敢讲、不能讲、不愿讲、无处讲”;很多时候受到“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的不合理行为的困扰。除了少部分官商勾结的特殊利益共同体外,有的商人利用金钱等方式结交个别官员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思考

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努力构建既“亲”且“清”的政商关系新生态,还需要从法治、制度、机制层面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

1.在法治框架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以法治思维规范政商关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健全法制体系,规范行政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法治框架下建立政商之间平等合作的融洽关系。当前一定要防止借反腐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现象,注意区分“官商勾结”的垄断利益型企业和按一般性潜规则参与行贿的普通企业,公正合理地处置反腐案件中涉及的企业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要加大依法保护和支持企业家力度,在反腐过程中,善于甄别具体案件中主动行贿与被动行贿的区别。要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一般违法与经济犯罪界限,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尽力为企业家提供支持和保护。

2.通过简政放权使政商关系透明化。终结不正常政商关系,根本在于改变政府和民间权力资源不对等的现状,落实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的“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承诺。政府大幅度减少审批权,大幅度缩减所掌握自然资源、公共资源,杜绝权力运用的随意性,形成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与互动机制,政府和企业公开透明地打交道。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关系,回归权力和商业的本真。

3.以权力的界限理清政商关系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处理好政商关系关键所在。政府管好自己该管的,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政府决不伸手。政府要改变过去对企业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企业只做市场规则允许的事,企业为政府公共职能的实现创造物质财富。双方各取所需,各尽其责。

4.搭建沟通平台构建健康的政商关系。打破不合理的政商关系,绝不是各走各路,为避免勾结而放弃沟通。政界和商界之间需要建立一种合理的联系,这不仅有助于政治与经济两大体系之间的合理互动,也有利于社会高效发展。在关闭官商“勾肩搭背”这扇门的同时,也要为政商合作打开公平透明的一扇窗。进一步落实好政商沟通的平台建设,实现企业与政府的良性沟通与合作。使政府官员能认真履职尽责、清白亲切地为企业服务,企业家都能心情舒畅、心甘情愿地为国家的繁荣、民族的复兴贡献才华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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