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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

民建通化市委会召开主委会议落实民建吉林省委“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部署动员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25-05-15
作者:张译文
责任编辑:张睿航

5月14日,民建通化市委会参加民建吉林省委召开“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后市委会召开主委会议,根据民建省委关于“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部署动员会议精神,就如何开展主题教育展开讨论,研究部署市委会近期工作安排,民建通化市委会主委耿海波就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提出要求。


耿海波指出,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是中共中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推动民主党派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赓续多党合作优良传统,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良好形象的重要决定。

耿海波强调,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就是要巩固深化纪律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转变作风,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市委会要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牢记多党合作初心使命。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规定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弘扬优良传统,以庆祝民建成立80周年、省委会成立45周年、市委会成立40周年为契机,赓续与党同心、爱国为民、精诚合作、敬业奉献的多党合作优良传统;要深入查摆问题,以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标对表、改进作风,班子成员要带头从严查摆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坚持开门教育,自觉接受监督;要抓好集中整治,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常态长效。

耿海波强调,市委会要按照《民建吉林省委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担起主体责任,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谋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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