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同时,“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执政60多年来,在加强自身建设和执政实践中经验不断丰富,理论不断升华,能力不断增强,威信不断提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要适应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需要,跟上时代步伐,就必须要不断提升参政能力和水平,尤其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强调指出:“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这充分说明在新时期新阶段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十分关心和重视参政党自身建设,并对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提出了努力方向、目标和任务。
一、新时期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根由
人类社会自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形势发展扑朔迷离、错综复杂,尤其是市场经济大潮的震荡、洗礼,东西方思想文化的交融、碰撞,加之传统意识行为弱化、非主流意识上升,给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带来了新挑战。作为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参政党——民主党派,需要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肩负起时代责任,完成好历史使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加快推进及社会转型发展,民主党派自身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主要是:
(一)民主党派性质地位转变,威望明显增高。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阶段,由于所处的具体环境、社会影响、所起作用等各不相同,其努力方向、奋斗目标也具有暂时性、阶段性,随着历史的前进、社会的发展,其作为政党性质、地位必然会随之转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因各民主党派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联系的知识分子利益的代表,那时它具有阶级联盟性质,在社会活动中没有明确定位。而在新中国建立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尤其改革开放后,各民主党派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同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的参政党。近些年来,中共中央以各种文件、规定、制度等形式定位民主党派为参政党,对民主党派在新时期的性质、地位、作用作出完整表述,标志着各民主党派由成立初期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转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联盟”性质的政党。
(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加快,数量明显增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推进,新形势新任务使社会阶层、结构有明显变化,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6方面人员为主的新的社会阶层,被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行列中。这部分新的社会阶层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联盟对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必然和社会主义劳动者及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一起,成为新时期政治联盟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根据中共中央统战方针政策、规定、细则,将新的社会阶层、群体等有一定代表性人士纳入到组织发展范围,从而拓宽了政治联盟视野和渠道,组织发展不断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队伍数量明显增加,结构调整明显改善。
(三)民主党派利益表达渐强,诉求明显增多。随着我国社会结构不断变化、利益主体多元趋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呼声越来越高,政治民主进程也在不断向前推进和加快。民主党派因其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群体,负有反映和代表不同阶层、群体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从而反映和代表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自然成为新时期重大的历史使命。民主党派在协助中国共产党调整各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关系时,能够在国家与社会间构建起双向、畅通的政治传输桥梁,避免因在政治和利益诉求上的差异而可能带来的社会不利因素。民主党派作为特殊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代表,能增进各种利益诉求得到兼顾和实现的可能,缓解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成为国家和社会的减压阀、缓冲器,更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四)民主党派监督渠道拓宽,作用明显增强。随着新时期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推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越来越明显、渠道越来越畅通,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参政议政,将有一个新的重大飞跃。我国现行的监督体系形式多样、灵活宽泛,如司法监督、财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这些监督相辅相成、联系密切。而民主党派发挥监督作用的明显特点就是民主监督和其它监督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主要是因其成员受聘于各级政府、司法部门作为各类特约人员、监督员,队伍数量在逐步壮大、质量在逐步提升。这就使得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与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等其它监督形式能够有益交融、相互补充,监督视野、监督途径不断拓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其民主监督职能的优势早已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高度重视。
二、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派历史联系淡化,政党意识不强。伴随着我国社会深刻调整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新的社会阶层、群体和利益集团大量涌现,各民主党成员发展范围在不断扩大、数量在不断增加,从利益需求和活动需要出发,各民主党派历史形成的界别特色越来越淡化,“趋同性”变得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各民主党派新成员的大量加入、比例增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认识浮浅、模糊,对本党派的历史了解甚少、不深,一定程度受西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等思潮影响较大。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在西方议会制、多党制或两党制等蛊惑、熏染下,思想极为活跃、激进,对自身的参政党意识不强,存在着一定的偏颇、盲目现象。
二是自身理论研究薄弱,实践支撑不强。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政治差异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尤其是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加速了科技革命新突破,民主党派原有的理论形态和价值观念面临新的冲击和挑战,理论对实践的支撑甚是缺乏。随着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多种社会结构、多种利益格局,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就必然要有更系统、更全面、更实际的参政党理论作指导和支撑。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90多年来、执政60多年来,在强化自身建设、增强执政能力上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经验,并掌握了许多成功规律,不断与时俱进。而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与其相比,在推进自身建设、参政能力提升上还很落后、薄弱,尤其是自身理论研究、丰富、创新等方面显得十分不足,需要在参政党理论建设和成果运用上开拓进取、有新突破。
三是客观因素制约较大,班子组成不强。多年来,从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自上而下来看,兼职多、专职少是普遍现象,主要领导更是如此,这是民主党派有别于中共各级组织机构的显著特点。各民主党派到地、县(市)级班子一般只有一名专职副主委、有的还没有,诸多兼职的领导班子成员,有的是部门、单位领导,有的是技术专家、学者,有的是业务骨干。这些兼职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肩担重任、工作繁忙,很难抽出大量精力顾及本党派的重要会议、相关工作及一些活动。加之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绝大多数都是以学术型、技术型、业务型为主,虽然在班子成员中都有明确分工,但对党派业务不熟、机关工作不清,职责很难落实,合力也很难增强。
四是工作开展颇受限制,组织活力不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驱动下促使社会经济结构和人们就业方式多元化、多样化,有很多民主党派成员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由“班上人”转为“自由人”,谋生方式、谋生手段多种多样,有的奔赴外地“淘金”、发展。大多数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因缺少活动经费、活动场所、活动渠道,有许多必要的会议、必要的工作、必要的活动无法常态化进行。加之中共各级党委及部门领导对民主党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支持不力,既影响民主党派上级组织重要会议、决议、文件的贯彻执行,也影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正常开展及成员的积极性。
五是制度规范执行乏力,整体功能不强。各民主党派根据自身的章程、规定和要求,为了细化工作职责及任务,也研究制定了诸如民主生活、学习、考察、例会等规章制度和纪律,但有的只是形式需要,有的缺乏针对性,有的执行不了。民主党派大多数地方组织所制定的制度、规定仅限于书面而已,许多工作根本不按制度、规定进行,走过场、做摆设、表面化现象比较普遍。在机关建设、干部管理、工作开展等仍主要是松散的、口头的或是笼统的,绩效无从考核,责任难以落实,问题追究乏力。由于规章制度的建立或是不够规范、或是执行不利、或是监督较差,致使民主党派日常大量工作没有明确目标、没有具体规划,推着干事是经常性,参政党整体功能难以有效提升。
三、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努力方向
(一)牢记党派历史选择,提升成员自身素质。各民主党派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由于各自发起的时间、代表性、短期目标等不同,形成了各自发展的历史和政党特色,但自从中共中央于1948年“五一口号”发布后,共同形成了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新中国的一致愿望。自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更加坚信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形成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需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党派成员充分认识到这一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让广大党派成员通过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与西方“多党制”或“两党制”等比较、实践中,深刻领悟到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优势,清醒看到西方“多党制”或“两党制”等存在的问题、蔽端,从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理想信念。
(二)加强实践研究探索,推进理论成果转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执政党发展和执政理论经验、统战方针政策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有利于指导、启迪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理论研究和推进。民主党派应从“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的性质和定位出发,对加强自身建设的理论方向、目标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借鉴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政府行政能力提高的实践经验,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在知识层次、技巧、工作等方面理论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适应大众群体民主、政治意识普遍高涨、利益诉求增强需要,认真研究大量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和水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大幅度提高,在参政党建设及参政理论研究上先行一步,形成符合自身事业发展的特色理论成果、实践经验,以更好地指导工作、创新发展、有所作为。
(三)紧扣目标任务需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按照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远大、宏伟目标,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一样,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着重大责任、有着光荣使命。各民主党派要紧扣中共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国梦”,通过不断加强和推进自身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发挥应有作用。应从各自参政党特色情况、工作需要出发,选好配齐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争取让最优秀、最出色的成员进入各级组织担任实职,并赋予更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各民主党派优化和配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既要注重界别代表性、专业特长、社会威望,更要注重政治把握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熟悉党派工作,思想意识与中共各级党委、党派领导班子保持高度一致。
(四)注重组织发展特色,有效改善队伍状况。各民主党派要根据各自历史发展的特点特色、联系性和界别优势,按照以突出界别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为主,和各民主党派共同确定的界别发展比例,切实搞好组织发展工作,积极推进成员队伍建设。组织发展工作坚决贯彻各党派章程规定,按制度、按规程办事,发展成员不只看其层次、实力、年龄等,还应看其思想表现、动机如何,要以质量、精干为主。发展成员应规定考察期、预备期,既要让其了解和熟悉各自党派性质、地位、纲领、任务等,有政治思想意愿和向往,也应让组织对其有更深、更透的了解和认识,再经过一定的严格程序使其有充分准备加入到党派组织中来。民主党派成员队伍的巩固、培养、考核也十分重要,它是民主党派搞好政治交接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科学、长远、发展的观点,建立一批靠得住、有威信的骨干或后备干部队伍很有必要。抓住有利时机适时推荐、选择重点后备干部担任会内重要职务,或到政府、司法部门挂职任职,以得到更大、更好地锻炼,为不断搞好民主党派政治交接提供人才保证。
(五)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监督考核落实责任。“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是各民主党派制度建设的目标、方向,也是自身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制度建设要自觉遵循各自的章程、规定、条例,切合党派工作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科学发展,有利于规范工作、强化程序,促进人的自觉程度提高。同时,制度建设也要与时俱进,既要坚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要赋予制度的创新性、实用性,有必要根据党派管理需要对制度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制度的制定和建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再经民主生活会、或领导班子会研究通过,让制度集中民智,更加体现民意,使民主和科学能贯穿于决策之中。在制度的执行、运用过程中还应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必要的监督促进必要的制度执行、运用,使制度执行、运用起来更能促进责任的落实、任务的完成、绩效的提升,为进一步开创民主党派工作新局面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黄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