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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私有产权 全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中共省委调研协商会上的大会发言

发布日期:2016-11-02
作者:车秀兰

 

 年初以来,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中共省委带领全省上下,攻坚克难、精准发力,保持了经济平稳运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积极变化,表现稳、优、新、好诸多亮点。

 今年过春节上班第一天省委召开全省服务业发展攻坚大会4月,召开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推进会5月,召开软环境建设视频大会7月,2016首届全球吉商大会开幕8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一系列组合拳,尽最大努力优化发展环境,为激发民营企业家在吉林投资兴业的热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110亿元,增长8%,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上交税金410亿元,增长7.9%,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户数增长6%,个体工商户增长9%。民间投资快速增长,上半年全省完成民间投资3948.18亿元,增长15.1%,占全部投资比重达到76.9%,比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既是针对吉林省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今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确定了当前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三大事项——其一,以发展眼光为企业家“原罪”问题定调;其二,将保护企业家产权的法律提上日程;其三,政府招商不得以换届为由违约毁约。这一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发展民营经济、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送上了“定心丸”和“定盘星”。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产权保护,关键是私人产权保护。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大依法保护产权的力度,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的同时,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力度,全面推进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者素质,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

 企业家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和稀缺资源,是市场主体的灵魂,是民营经济的活力之源。我省民营企业家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的知识和经验,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上存在明显不足,很多民营企业由于缺乏现代管理模式,经营不善。

 当前,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者素质,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是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工信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2016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2016年设立省级精益管理专项资金,以东北工业集团精益管理培训基地为支撑,制定了精益管理培训计划,分地区、分行业对企业家进行培训。目前,已经开展了4期,共培训了200多人次。9月下旬,民建省委也在工信厅的支持下,组织民建会员中的48名企业家到东北工业集团进行了企业精细化管理学习培训,企业家们普遍感觉收获非常大。

 建议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企业家素质,推动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培训工作规划,建立联合培训协调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广覆盖实施培训工程,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培养企业家重视企业内部的精细化管理,将企业精细化管理深入企业的所有环节、所有流程和所有层级,予以固化和执行,并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加以修正和完善。引导民营企业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历程和管理需要适时提炼企业的核心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在企业内外予以推广和宣传,不断取得社会认知和肯定。

 二、加大力度,推进我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实现公司治理现代化,才能确保民营企业的长治久安。由于发展不够充分,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家族式、粗放式管理问题,制约了企业持续发展。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家族管理模式无法适应企业发展壮大后的需要,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5年底,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15〕51号),通过“一企一策”的方式,引导企业产权与企业家本人或其家族财产分离,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科学管理机制,计划经过两年时间,推动一批骨干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这个文件的内容非常好,希望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落实力度。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产权开发、兼并重组、对外合作、股权置换等方式,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在规范民营企业管理的同时,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奠定基础。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形成多元化、规范化、明晰化的产权结构,鼓励员工持股,特别是对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创新型人才落实股权激励政策,形成职工利益共同体,调动职工参与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理念,科学制定企业转型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计划,使发展战略更加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确保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实现绿色发展。

 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几年来,我省积极建立完善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民营经济迎来了大发展、快发展的大好时期。但是在不断优化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的同时也要看到,从保护私有产权的角度看,以法治的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与优化外部环境一样重要,应该同步推进共同发展。

民营企业因为内部管理问题制约企业发展的案例屡见不鲜。比如,从全国看,2014年,华为公司对外通报了其内部自查自纠商业贿赂的最新情况,查实内部有116名员工涉嫌腐败。2015年,万达通报了集团出现的涉及廉洁与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事件,并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罚决定。还有,从鸿海精密到劲霸男装等传统行业,再到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新兴产业,企业内部腐败问题频频曝光,朗讯、西门子、中兴和淘宝等轰动一时的丑闻,我省民营企业的此类问题也屡见不鲜,令企业家们既深恶痛绝,又束手无策。内部腐败已经成为许多企业面临的“心腹大患”。可以说,民营企业的内部管理直接涉及民营经济发展,影响着经济运行的整体情况。

事实证明,企业家能力水平、企业运行机制是企业内部管理问题的重要因素,再有雄心的老板面对企业内部腐败行为之时,也有些力不从心。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事实上的不公平现象。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讲,以《刑法》为例,同样是侵犯企业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往往对非公企业财产权利的保护不足。比如,同样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侵犯的是国有公司的利益,按犯罪处罚,侵犯的是民营企业的利益,则不按犯罪处理。再如,同样是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如果侵犯的是国有公司的利益,就按贪污罪处理,而如果侵犯的是民营企业的利益,则按职务侵占罪处理。(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为十五年。)同样的犯罪行为,惩罚的尺度和震慑力却明显不同。

从法律的实施层面来讲,由于司法体系中对于腐败惩治公私有别,给一些民企内部不法分子提供了腐败的空间。民营企业内部出现腐败问题,通常案件存在立案难、取证难、追溯难和量刑公私有别的问题。其造成的结果是同样的一起腐败案件发生在民营企业内部,犯罪成本低,处罚力度较轻,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无形中助长了民营企业内部的腐败风气。

以上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我省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试先行者,建议在私有产权保护和服务经济发展方面也要走在全国前列。希望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对公检法司深入民营企业,依法支持民企反腐,加强内部治理的探索,使民营企业在处理这些企业内部经济案件的时候,能够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

当前,我省正处于振兴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事关全省发展全局。要按照巴音朝鲁书记要求的,真正做到全面落实突出发展民营经济重要举措,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私有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放手发展、放开发展,共同为吉林的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备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责任编辑:刘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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