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狐行动”作为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的“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公安部从2014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以来,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000余名,追赃挽损近490亿元人民币。在“猎狐行动”开展的第十年,8月25日,民建吉林省委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李海滢就“海外追逃追赃的法制建设”接受了《财新网》记者专访。
李海滢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学(方向为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法政治学。她现任民建中央理论委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国际刑法学分会副主席、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犯罪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吉林省社科基金等各类科研、教学项目近20项,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参编各类学术著作、教材等10余部,在《当代法学》《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等发表学术论文近60篇,撰写的研究报告多篇被民建中央、吉林省政协等采用。
专访中,李海滢与财新网记者围绕“引渡法的修改迫在眉睫”和“强化犯罪资产分享实践仍需继续努力”两部分,就海外追逃追赃的法制建设中涉及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引渡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内容及法律如何进一步完善展开对话。李海滢结合我国当前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现状,建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应在以下四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一是系统规定外国刑事裁判承认与执行制度。二是细化犯罪资产分享制度。明确犯罪资产分享的原则、范围、条件、比例、具体程序等。三是重新界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与范畴。四是在移管被判刑人中增加缓刑、假释转移监管的规定。
针对进一步修改引渡法,李海滢建议,修改引渡的基本原则,增加监察机关在引渡中的地位与职能的相关规定,修改外交部、国务院在引渡中的职责的相关规定,修改引渡的接收与审查程序,完善请求书中须载明信息及附随相关材料的内容,增加量刑承诺的程序规定等。
在谈及追赃问题时,李海滢表示,在国际司法执法合作领域,长期存在着追赃难于追逃的问题。多年来海外追逃追赃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没有犯罪资产分享制度,我国就无法获得他国的积极协助;不建立行之有效的犯罪资产分享制度,我国就不能对被转移到海外的犯罪资产实现有力追缴,国家主权、社会秩序与司法公正就难以获得有效维护。因此,完善犯罪资产分享制度,强化犯罪资产分享实践,我国仍需继续努力。
专访最后李海滢强调,在修改刑事诉讼法、监察法、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以及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时,除了要确保相关法律在内容方面的完善与协调外,从立法技术层面讲,还须注意立法时间上的联动,进而避免彼此在术语使用、概念与范畴界定、职能与程序规定等方面发生冲突,进而掣肘司法实践,最终影响追逃、追赃和腐败治理的成效。
财新网采访原文链接:《专访|李海滢:“猎狐”十年成果丰硕,追逃追赃机制如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