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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会史学会章做贡献

民主协商是民主党派发展之魂

发布日期:2015-12-16
作者:白城民建会员 王丽媛 闫标

 

民主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中国共产党创造性的提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两种基本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

一、民主协商是民主党派参与国家事务的基本途径

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居于领导地位,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区别于西方政党制度的根本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党的决策。只有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的决策水平,才能有力保证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的核心就是提高中国共产党的决策水平,因此,民主党派在民主协商中要有见地,有勇气提出观点和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各级中共党委在决策前能真正听到民主党派坦诚的心声,为他们提高决策水平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民主协商是民主党派自身发展的主体保障

民主协商十分强调主体的平等地位。如果没有平等的地位,政治协商中很难保证接受领导的次主体地位的参与者自由地、畅所欲言地充分发表意见,必然影响民主协商的水平。在中国共产党协商民主的感召下,民主党派能体会到作为协商参与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参政党意识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功能。这是民主党派真正维护和实现自己应当具有的协商机会和平等地位的一个重要条件。

三、民主协商是民主党派培育良好政治文化氛围的重要手段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决定了全社会的民主政治文化的塑造具有特殊的影响力。民主党派内的政治文化的培育和塑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发展本组织内协商民主,其核心就是成员能够平等有效的参与集体决策过程,让广大成员真正感受到个人在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成员在本组织中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的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特色。这两种民主形式的结合能够产生巨大的政治功能,有利于保持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同时,也为民主党派发展协商民主指明了正确方向,有力推进了民主党派和谐发展,民主党派协商民主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发挥。

 

 

作者:闫标 系白城市直一支部主委

王丽媛系白城市直一支部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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