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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创新 做好市级组织会内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29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会的自身建设,发扬会内民主,维护会的团结,强化会内监督,确保领导班子和全体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会的章程,按照民建中央组织部和民建省委的要求,民建长春市委大胆创新,于2012年开展了会内监督试点工作。现将工作情汇报如下。

一、组建会内监督机构

民建省委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民建长春市委积极响应上级组织的号召,组织开展了会内监督试点工作,认真筹备组建会内监督机构。经过酝酿和筹划,于20122月先后召开了两次主委会议和一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组建会内监督机构的意见,并成立了监督工作小组。

监督工作小组由3人组成,组长1人,由一名副主委兼任,组员2人,由一名在司法部门任职的会员和机关组织处的负责同志担任。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监督工作小组的职能作用,确保取得监督实效,经与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郑文芝、纪检委书记史继山沟通协调,会内监督工作得到了中共长春市委、市纪检委的大力支持,民建长春市委聘请了中共长春市纪检委纠风室正处级检查监察员闫家齐同志作为特邀监督员,参加民建长春市委监督工作小组的活动。

二、明确监督工作职责

按照《会内监督条例》和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及民建省委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我们在成立机构的基础上,结合长春市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监督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主要监督内容。

监督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是研究制定会内监督相关制度和规定;二是对会员个人、本级委员会和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三是受理涉及会的组织和会员违反宪法、法律和本会章程等问题的来信来访,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是就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主要监督内容包括:一是会员遵守会的章程和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情况;二是领导班子贯彻执行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三是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制度情况;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推荐和任用干部中遵守制度和程序的情况;五是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民主评议情况;六是保障会员权利的情况;七是会员的廉洁自律和会风建设的情况;八是企业家会员依法经营和公务员会员遵纪守法情况;九是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三、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监督工作小组成立后,认真学习民建中央和民建省委的有关文件,制定了三项具体工作制度。

一是根据《会章》和《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民建长春市委会内监督办法(试行)》,规定了监督机构的组成及职责、监督的主要内容及相关的监督制度等。

二是制定了《民建长春市委监督工作小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监督工作小组应当遵循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并对监督工作小组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三是制定了《民建长春市委保密工作制度》,对监督工作小组的保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会内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在民建长春市委的领导下,监督工作小组按照民建上级组织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市民建的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着重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组织监督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不断增强政治把握能力。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民建十大、民建省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会章和会内监督条例,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政党意识,努力提高会内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监督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市委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对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工作制度以及会内决议和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深入基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先后走访了十几个基层组织,传达民建市委关于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广泛听取会员的意见,重点了解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遵守会的章程、贯彻执行民建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开展规范化基层组织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委会议做出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是对去年人大政协换届中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拔、推荐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重点监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会议决定的程序与过程,参照中共关于换届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五是对各专委会委员和特邀职务的人选推荐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监督工作小组根据人选资格和产生程序对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在健全和完善人才发现、培养和使用机制方面取得实效。

六是对企业家会员,尤其是非公经济会员开展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监督工作。

七是在组织发展和年末评优工作中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工作小组依据组织发展工作的原则、方针、工作规程以及入会申请人条件,对组织发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在年末评选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会员的过程中,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以基层组织工作手册的记载情况为主要依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杜绝弄虚作假、谎报浮夸现象的发生,防止机关处室在执行联系基层组织制度方面出现偏差,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

总之,民建长春市委监督工作小组成立后,认真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是,由于监督工作机构成立较晚,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及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今后进一步的努力工作。会后,我们一定按照民建中央和民建省委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会内监督工作,努力提高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来源:民建长春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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