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3月15日,毛泽东约黄炎培谈“五反”以后民建的工作方针。毛泽东指出,民建在运动中带动了工商界,是有功的。毛泽东希望民建注意两件事:一是帮助资本家去掉“五毒”;二是好好地学习《共同纲领》。
这些谈话,对于帮助民建巩固和发展组织,联系团结工商界起了重要作用。总会在《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民建的主要发展对象应当是对国家经济建设有重大作用的大的工商业资本家,过去以中小为基础的组织方针应加以改正。
民建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于1952年7月1日-7日召开,大会决定,民主建国会更名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议推选黄炎培为主任委员。图为全体出席、列席人员合影。
为贯彻以上精神,民建于1952年7月1日至7日召开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有278人。会议由章乃器致开幕词。黄炎培传达了毛泽东的谈话精神,并谈了自己的体会。
大会决定,民主建国会更名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大会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章》。新会章对民建的性质和任务作了如下规定:“本会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的政党,确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会的纲领,接受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共同纲领》为准则,团结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并代表其合法的利益。”民建的主要任务是“密切联系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了解、研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政府宣传国家的政策法令”。
会议决定,改“会务推进委员会”为“总会委员会”。取消理、监事名义,召集人改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会议推选黄炎培为主任委员,章乃器、南汉宸、李烛尘、盛丕华、施复亮为副主任委员,孙起孟为秘书长。这次总会扩大会议是民建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它不仅为进一步发挥政党职能打下基础,在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制度建设方面也迈出了重要一步。